亮剑治污厚植绿色发展优势
今年以来,我市坚持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,“亮剑”治污,推动监管形态向主动查究转变,构筑导向清晰、决策科学、执行有力、多元参与的“大环保”格局。让“世遗”品牌更具震撼、更富魅力,演绎更多令人神往的“大美如诗、遇见东台”。
铁腕执法,牢筑生态底线。建立完善“两库一平台”的“双随机”抽查制度,合理确定抽查比例,优化细化执法流程。严格按照“厘清五种执法任务、细化四个执法环节、落实三项执法制度”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执法现场“八步法”流程,规范开展执法工作流程,如实记录执法过程。近年来,重点开展五十余项专项执法检查,涉及重点行业、信访、大气、水、固废等方面,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38家、集中整治80家酱制品企业、19家不锈钢酸洗行业、350家散乱污企业、95家企业工业炉窑、23家化工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,对饮用水源、VOCs等重点类别检查纳入常态化执法检查,淘汰拆除5家琉璃瓦企业的单段式煤气发生炉,拆除60家无证非法码头等,确保每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。实施行政处罚576起,处罚金额5728万元,实施四个配套办法83件。
全面排查,化解环境隐患。组织相关部门和镇区对中央、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、重点环境信访问题、化工园区及涉化企业环境风险问题、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问题、“三线一单”管控情况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等方面主要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“回头看”。加强执法监管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及时依法严肃查处,切实整改,举一反三,防止问题反弹,确保整改成果,提升整改质量。
创新机制,构建环保屏障。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,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,加强市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、生态环境局两法衔接平台建设。部门联动执法平台建立以来,互通信息,互享资源,市检察院和公安局在遇有疑难案件时适时介入,有效解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在移送、办理、监督、反馈和信息沟通中存在的问题,4年来共移送公安机关8件,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8件。2021年,成立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组,建立环保和安全信息共享机制,定期开展安全环保联合专项执法行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