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城响水县探索镇财县管改革规范镇级财政收支行为

盐城响水县探索镇财县管改革规范镇级财政收支行为央广网盐城3月23日消息 近日,盐城市响水县财政局出台《响水县基层财政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》,由此拉开了该县“镇财县管”改革的序幕。 为确保“镇财县管”改革顺利实施,响水县财政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,成立了工作专班,局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相关科室配合抓,并结合本地实际,组成调研组,赴周边市县财政局学习取经,在借鉴外地“镇财县管”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在全县分步实施,“镇财县管”改革旨在镇级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、财务审批权不变、所有资金账户不变的情况下,由县财政局通过加强资金支出审核等方式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监督,提高规范化水平。 “镇财县管”的范围为乡镇所有财政性资金,重点包括工资性支出、“三公经费”、津补贴发放、专项资金管理、差旅费管理、现金管理六个方面。各镇区资金支付的原始票据由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审核后报销。 实施“镇财县管”改革,该局将基层财政干部由镇区管理为主改革为由县财政局管理为主。对基层财政局长、副局长由县财政局推荐建议人选,由各镇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后任命;对总预算会计由县财政局统一委派,对其他工作人员由镇区任命报县财政局备案。基层财政机构实行局长负责制,其他人员在局长领导下按岗位职责开展工作。财政业务工作实行局长领导下的总预算负责制,服从服务于县财政局中心工作,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规范化管理要求,开展各项经济业务活动,接受县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检查。 对基层财政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,每年择优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使用。县财政局根据各项业务工作具体要求,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镇区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,实行具体业务全县一个模式运行,一个标准检查,实现规范、高效目标。(刘中勋 孙文全)【来源:央广网】 声明: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。邮箱地址:jpbl@jp.jiupainews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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